《西游记》中,受过法律制裁的神仙不在少数,然而,纵观全书,总觉得这些法律制裁有时候不太公平。
比如泾河龙王,因为私自改了行雨时辰点数,就被判了斩刑,上了剐龙台。而后文中,因为孙大圣的私人要求,龙王也曾经下过好几次雨,并没有看到玉帝表示任何不满。
取经小组里的五个人,个个都有案底,唐僧因为轻慢佛法,被贬凡间,经历十世修行,才获得了重修金身正果的机会。
孙悟空因为大闹天宫,被判刑五百年,以前他闹地府,改生死簿;闹龙宫,强索定海神针并没有被追究责任。
猪八戒因为酒后调戏嫦娥,该判斩刑,多亏太白金星说情,就免了死罪,重责两千锤,打入猪胎。
沙僧因为在蟠桃会上打碎了一个玻璃盏,也面临被杀头,这次是赤脚大仙说情,打了八百,遭贬流沙河,每七天用飞剑来穿身百余下。
小白龙则是因为纵火烧了殿上明珠,被亲爹告了忤逆,玉帝下旨,问成斩刑,不日遭诛,也是观音菩萨为了给唐僧寻个脚力,才上灵霄殿求情,放了小白龙。
这五位中,恐怕还是悟空的罪行最重,他一个大闹天宫,只怕就不知道打碎了多少玻璃玉盏,悟空之所以没有被判斩刑,是因为刀剁斧砍,枪刺剑剜,都不能伤他身,老君炉也炼不死他,这才改判压在五行山下。这是个例外。
猪八戒我倒觉得自有应得,只是觉得对沙僧和小白龙的刑罚有点过重了。明清之前,玻璃虽然贵重,但是也不至于为了一个玻璃盏就要了一个好不容易修行成仙的人的命。小白龙烧的明珠,就算不是凡物,亲爹也真是称得上大义灭亲了,一个明珠,比儿子的性命还重要。
还有唐僧,轻慢佛法该罚,但是孔雀却因为吃了如来,反而成了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这让金蝉子情何以堪?
奎木狼私自下凡,抢了公主,婚配生子,也只是被罚做老君的烧火道人,没过几天就官复原职了。
大鹏吃了狮驼国满城的国王、文武和百姓,最后反倒享受众生供奉。
神仙的坐骑们轮番下凡,占山为妖,鱼肉百姓,最后主子轻飘飘一句话:这是来帮你们师徒渡劫的。就没有了任何罪责,可以仍返天庭,各司其职。
那么多枉死在他们口中的百姓呢?
或许,这正是作者通过《西游记》所揭示的社会黑暗,坏事可以随便做,但是千万不能对上司做坏事,只能对治下的百姓随便虐。